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南零碳岛建设行动方案及配套项目谋划》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争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优等生”,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零碳岛建设行动方案及配套项目谋划》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以零碳能源岛建设为总揽,构建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空间利用、配套政策一体化的新发展模式,开展零碳岛行动方案和配套项目策划,建立零碳电力、零碳热力、零碳能源消纳等为特色的能源支撑体系,整合形成以新的工业用能模式和空间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延伸为抓手的产业链体系,推动以建筑、交通、市政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功能重构与零碳转型,强化以城乡低效空间活化为特色的空间利用,建立先行先试的配套政策体系。
二、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与承诺不一致,与实际查询为准);
(六)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类似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编制服务费的报价函(单独密封,格式自拟)。
三、遴选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定法进行综合评标:供应商服务方案35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15分、相关业绩18分、费用报价10分、企业综评22分。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采用综合评定法选出得分较高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机构。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采用综合评定法选出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04室,邮编570204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108539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上述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三)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委,非实名不予受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