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两个认定”、“一个调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1)涉纪价格认定:我省各级价格认证机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为维护党纪党风发挥重要作用。省价格认证中心,海口、琼海、定安、琼中、昌江、五指山、保亭、乐东、白沙等市县价格认证中心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4年全省共承办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案件40 宗,认定标的金额 36.84 亿元。
省中心全力做好涉纪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优质高效服务办案机关。2014年8月份,为配合中纪委办案工作需要,中心克服困难,组织协调从广东省聘请字画、珠宝、木材等3个专业机构共12名专家配合我中心进行专业鉴定工作,全体员工加班加点在15天内出具了12份认定报告。此外,2014年11月至12月期间,省中心受省纪委委托配合中纪委办案,对某县旅游风景区周边十四块土地和海口市一处房产进行价格认定,接受任务之后,省中心全力以赴,实地勘察现场,开展相关价格调查,如期地完成了标地金额达28亿多元的价格认定任务,工作成效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为此,省纪委专函致信省物价局表示衷心感谢,并建议省物价局表彰相关人员。
(2)涉农审计价格认定:市县价格认证中心去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进涉农审计价格认定(认证)工作,服务政府,促进政府招标采购和“三农”政策的落实。截止我省已有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东方、五指山、定安、昌江、保亭、陵水、琼中等市县开展涉农审计和涉农财政支付以及涉农违纪责任追究(涉农职务犯罪涉案财物)价格认证,共承办业务80宗。五指山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涉农价格认定工作成效显著,该中心主任许金平被五指山市政府荣记三等功。
该项工作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琼府办〔2014〕168号),明确规定“涉农物资采购预算价格要以价格认定(证)中心出具的意见为依据”,“因预算价格不合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有关部门应承担相关责任”。上述规定,充分体现了涉农价格认证工作成效,为各级价格认证机构进一步规范行为,完善制度,继续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保障。
(3)切实做好救灾物资采购价调查:百年一遇的超强台风“威马逊”2014年7月18日席卷、重挫海南,救灾成为当时政府中心工作,在省物价局的主导下,省价格认证中心及时介入抗风救灾价格认证工作,配合省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抗击今年超强台风“威马逊”救灾物资的采购发放价格认证工作,承办了省粮食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委托的1240吨大米和2500桶食用植物油的价格调查,为省委、省政府救灾赢得时间,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二、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及复核裁定工作
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密切配合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为公正司法发挥了价格服务职责。据统计:全省2014年共办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13830宗(其中:复核裁定18宗),标的金额2.04亿,分别比上年度增长66.9%、13.3%。
三、积极推进涉税价格认定工作
涉税价格认定的开展,有效规范了财税价格秩序,提高计税价格公开、透明,保障公平纳税和应收尽收,增加国家税收。2014年,市县继续推进涉税价格认定工作,共办理涉税价格认定441宗,标的6.32亿元。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自2011年开展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以来共承办业务1380宗,面积53万平方米、标的金额28亿元,为税务机关依法纳税、应收尽收,提供价格支持。由于该中心价格认证各项工作开展出色,2014年被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评为“全国先进价格认证中心”。
四、认真做好政府定调价成本审核认证工作
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2014年全省共办理价格认证事项 154宗,标的金额 36.8亿元,为履职部门提供价格支持。省价格认证中心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委托和省物价局工作需要办理旧城改造、供水、药品、卫生医疗服务、政府采购、市场摊位等一批重要价格认证事项,为定调价提供成本依据和基础服务。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受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承办了海口市数家自来水公司、海口红树林风景区门票价格成本审核认证,标的金额4亿多元,为市政府推进阶梯水价改革和合理制定自然保护区观光游览门票提供价格支撑。
五、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充分发挥价格认证职能作用,在价格主管部门的主导下,积极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提供专业价格认定(证)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灭火器”、“减压阀”作用。海口、三亚、东方、五指山、陵水、保亭、临高、琼中、澄迈、昌江、万宁等市县开展政府拆迁、建设用地青苗补偿、财产处置、交通事故车物定损理赔等异议价格进行认定(认证),及时化解了一批价格纠纷案件,得到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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