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百花岭热带雨林文化旅游区观光车票价格的批复
琼发改收费〔2021〕754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百花岭热带雨林文化旅游区门票与观光车票价格的请示》(琼中发改〔2021〕99号)收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运营及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情况,经研究,现就你县百花岭热带雨林文化旅游区观光车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同意百花岭热带雨林文化旅游区观光车票价格为50元/人·次。此价格为上限价格,经营企业可根据旅游市场供求状况在不超过上限价格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价格确定后如需调整的,经营企业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县两级发改部门。
二、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相关旅游价格管理规定和优惠政策,落实明码标价等价格管理制度,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具体项目价格及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你委要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管理,督促和指导旅游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1个月后执行,试行2年。试行期满前6个月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提交核价申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