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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自贸港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合格假定监管模式》课题承担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2021-04-30 11:50 来源: 体制改革处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关于《海南自贸港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合格假定监管模式》课题承担单位

遴选结果的公示

2021414-17日,我委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开遴选<海南自贸港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合格假定监管模式>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课题承研机构

经按有关要求从省专家库抽取许彩霞、张菲菲、赵郁怡3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单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拟定《海南自贸港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合格假定监管模式》课题承担单位为海南大学,中标价格为30万元。相应文件中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如下:

项目团队负责人:常健

项目团队主要参加人员:曹晓路、王崇敏、冷向明、熊勇先、陈志英、肖志远、张世君、饶长林

现就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委将正式委托海南大学承担项目研究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处

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230481

0898-65331802(传真)

电子邮箱:tgc_fgw@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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