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琼发改便函〔2022〕342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施行。为推动我省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9月9日,我委组织省级各相关单位传达学习《若干意见》,现将《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大力学习宣传。《若干意见》共提出5个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对进一步申明法规制度要求、补齐配套制度机制短板、扎紧法规制度笼子、夯实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系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贯彻、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各方市场主体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二、推动落地见效。各单位要结合《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督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引导招标投标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推动《若干意见》和招标投标有关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到位,持续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完善监督机制。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不断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推动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为主要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关系,增强监管合力。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