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符合海南特色且可开展碳足迹核算产品的通知
为拓展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国际互认,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第十五条:“鼓励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对国家公布的核算规则标准之外的产品先行开展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条件成熟的可适时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我委拟对符合海南省特色且可开展碳足迹核算的产品(如:出口农副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端制造业产品等),开展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符合要求的产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推荐相关产品。
邮箱:hzc_fgw@hainan.gov.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801室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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